要从根本上化解产能过剩,关键是调整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加快形成内生增长、创新驱动,质量型、效益型的经济发展方式,同时建立系统性的长效机制。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和地方政府的考核导向,抑制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加快深化财税体制、投资体制和资源品价格改革,真正发挥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市场优胜劣汰、自动调节过剩产能的有效机制。
一是对产能过剩行业及时加以调控和引导。在现有体制机制环境下,
短期内抑制过剩产能的蔓延,可采用必要的行政调控手段,进行总量调控、严格禁止新增过剩产能,抑制重复投资。对于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结构调整任务艰巨的传统行业,以新建先进产能项目等(减)量置换的方式加快调整。
二是改革投资管理体制,完善政绩考核机制。着眼于研究解决和消除导致粗放型发展的体制因素,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投资体制改革,处理好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的关系,将政府职能由直接干预和参与经济发展向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为主转变。规范地方政府的投资行为,禁止用低地价、低环保标准、税收减免等方式直接参与项目决策的激励。严格控制土地开发总量,增强土地供给的透明度。取消不必要的项目审批,真正做到政企分开,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着力完善地方官员政绩考核机制,将创新、绿色、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效果指标等纳入地方政府考核指标体系。
三是深化财税等经济体制改革。把财税体制改革作为抑制地方政府投资冲动的突破口。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建立和完善能真实反映市场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和生态补偿的价格形成机制。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探索不同能耗产品的差别征税。实施有利于结构调整的税收政策,将目前尚未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不符合节能技术标准的高能耗产品、资源消耗品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适当调整一些现行应税消费品的税率水平。
四是健全和完善促进优胜劣汰、市场自动调节的机制。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本身就有淘汰落后产能的条件和动力。导致目前我国产能过剩的一个原因是政府有形的手扭曲了市场,要从根本上化解产能过剩就是要让市场机制来更多地发挥作用,促进充分竞争,形成预防产能过剩的体制基础。要将政策着力点放到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上。一方面,进一步严格市场准入管理,重点强化“两高一资”行业的能耗、水耗、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土地、安全等硬性约束指标,通过提升行业准入门槛,从源头上抑制落后产能;另一方面,健全和完善产能退出机制,加强对工业企业执行环保、安全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专项监督检查,建立协调统一的管理体系,更多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形成落后产能退出的倒逼机制。对淘汰落后产能职工安置、转产等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完善企业破产制度,尝试允许企业在获得项目许可后推迟投资建设,并进一步给予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自由进出(尤其是自由退出)市场的权利。
五是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和做大做强,提高行业集中度。鼓励企业以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资本为纽带,进行强强联合、横向并购或产业链上下游整合,改变一些行业企业规模小而散、无序竞争的状况。做好企业兼并重组财税、投融资、土地、社保等方面政策的贯彻落实,积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和并购基金试点,加大企业并购的金融扶持力度。出台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的政策措施,提高行业集中度和整体发展水平。支持同行业企业组成产业联盟,加强行业自律,实现限产增效。
六是支持工业企业海外投资,转出一批过剩产能。产业转移也是缓解产能过剩和转移国内长线生产能力的有效途径,二战后美国援建西欧的“马歇尔计划”,以及上世纪80年代日本推动传统制造业向亚洲“四小龙”、中国和东盟转移的例子皆可以证明。当然,产业转移必须和产业升级相结合,对于大多已进入产业发展成熟阶段、存在产能过剩和过度竞争的传统制造领域或产品,通过联合建立境外工业园区、开拓国际市场空间等方式,向海外进行产业转移,有助于过剩产能的消化和带动这些产业的优化升级。
七是加强产业政策与信贷、土地、财税、价格等政策的协同配合,促进工业转型升级。要坚持控制增量和优化存量相结合,培育新兴产业和提升传统产业相结合,把有限的要素资源引导和集中配置到调整存量、优化增量,培育新的增长点上。特别是加强产业政策与信贷、环保、价格等政策的协同配合,通过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和环境保护标准、控制银行信贷、实施差别性惩罚性电价等手段,下决心淘汰落后产能。健全严格执法和有效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审查,对符合产业政策方向和重大生产力布局的先进产能,以及传统过剩行业的改造提升,在财税、金融、用地、专项资金等方面给予综合性重点支持,形成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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