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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房产税试点对象或锁定增量房最终或扩大到所有住宅
发表时间:[2011-01-11]  作者:  编辑录入:冶金之家  点击数:1245

对象:增量房范围:据从国家税务总局打听到的消息,高端商品房的起征面积估计是在250平方米左右,这一方案有可能被调整为220平方米~230平方米。税率:目前讨论的方案在1%~3%之间,最终应在1%左右。

上海

对象:增量房范围:对新购房(包括一手和二手)后,家庭人均面积超过70平方米部分先预征两年的房产税。

“我收集到一个信息,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前几天碰见王石,说上海有一个新的规定,谁要是再买房,就把两套加在一起收物业税,如果不买房就不收。”1月6日,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晓光在一场论坛上表示,如果消息属实,就挺可怕的。“也是一种信号,今年在税收方面可能会有一些措施。”

1月9日,重庆“两会”上传出消息,重庆市正抓紧完善相关方案,有望在今年一季度出台文件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无独有偶的是,昨日(1月10日),一位接近上海市政府的相关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证实,上海房产税的相关内容已近确定。

业内人士根据近期关于房产税的各种版本,推测对新增房屋试点征收房产税的可能性进一步增大,“上海版”房产税有可能在本月15日,即上海“两会”前后揭开神秘面纱。

试点对象或锁定增量房

早在去年年底,就有消息称,上海的房产税将锁定为增量住宅,对超过面积标准的部分进行征收。

刘晓光听到的信息仅仅只是上述版本的延伸。昨日,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刘晓光表示,上述信息是他在和万科董事长王石交流时听说的。但万科上海公司表示,他们并未了解到房产税征收的具体信息,无法核实上述消息的准确性。

负责研究和制订上海房产税的上海财政局和上海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也未对上述消息的真实性给予明确回应。

不过,另一个来自机构的房产税消息版本,大大增强了上述对增量商品住宅先“试点”征收房产税的可能性。中国房地产信息集团分析师薛建雄说,他听说的消息是,对新购房(包括一手和二手)后,家庭人均面积超过70平方米部分先预征两年的房产税。

一直在关注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的上海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也说,征收的对象将会是那些新购房后面积超过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的家庭。

克而瑞研究中心总经理程啸天说,作为一个新出台的税种,房产税需要得到来自社会各个方面的支持。对新购房家庭征收房产税,征收的范围最小,受影响的群体最少,也就最容易得到多数人的支持。

上述分析都认为,上海先对新购房家庭进行房产税的征收试点,要比对部分已购房甚至是全部自住商品住宅征收房产税的可能性大得多。

最终可能对所有住宅征税

此前,众多分析认为,房产税对抑制房价的作用仅仅是短期的。

上海中原地产物业顾问有限公司研究总监宋会雍说,房产税能否对正在进行的房地产调控起到关键性作用,主要是税率,如果征收税率较高,短期内必定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如果征收税率低,则影响将极小。

程啸天认为,房产税的税率应该会设置一定的范围,开始征收时的税率不会很高,这样才会促进更多的已购房者支持房产税。但以较低税率征税的代价,很有可能是房产税对地方财政的低贡献率。

上海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有限公司1月6日发布该公司对上海房产税的研究,认为如果仅对新增供应征收房产税,即使2011年上海新建商品住宅的总成交量达到2000万平方米,房价维持在20000元/平方米,并且对所有新购住宅均要征收房产税,那么按1%的税率征收,一年也只能征收40亿元,对地方财政的贡献率仅为1.5%(以2009年的上海地方财政收入计),而2009年,上海地方财政赤字就高达450亿元。

根据第一太平戴维斯上海物业顾问有限公司的上述模型,只有当房产税对全上海截至去年三季度的4.8亿平方米住宅存量,全部按照1%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才能向上海的地方财政贡献超过800亿的收入(约占2009年地方财政的25%)。

按照上述模型,如果最终要实现代替土地财政的需要,那么地方政府势必扩大税收范围,由小部分扩大到全体。

中国指数研究院副院长陈晟认为,征收房产税仍然有巨大的意义,体现在对房地产的税收功能,以及是一种重要的收入再分配形式。“未来房产税很有可能和其他税收一起变化为一种主要的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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