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行业管理 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钢铁工业转型升级
——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四届六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苗治民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同志们:
值此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四届六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在北京召开之际,我谨代表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对本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借此机会,我就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行业管理,化解产能过剩矛盾,推进钢铁工业转型升级谈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钢铁行业发展回顾
1992年初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后,1993年GDP增速达到14%以上,钢铁市场需求和价格高涨。由于国内供给不足(当时粗钢产量只有8956万吨),进口钢材达到3026万吨,占1993年钢材需求量的28%。由此刺激钢铁投资扩张,年投资增长率达到52.3%,1996年粗钢产量超过1亿吨。到1997年,受亚洲金融危机影响,下游市场需求萎缩,钢铁行业销售利润率只有0.3%。为解决钢铁企业效益下降问题,当时冶金部要求50万吨以上国有重点大中型企业,带头按上年实际产量限产10%。
2001年到2007年,GDP增速从8.3%逐年提高到14.2%,客观上形成了钢铁更大的市场需求空间,2001年至2005年钢铁工业年投资增长率都在30%以上,2003年甚至达到106%,2002年至2006年钢铁产量年均增长达到23.3%。为抑制钢铁工业投资过热,国家出台了《关于制止钢铁行业盲目投资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3]103号)等一系列文件,2004年6月还查处了违规建设的“铁本”项目,多次调减出口退税和增加关税。在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约束下,2006年钢铁工业投资增速降至2.3%,但前期投资形成的产能不断投产、达产,2006年和2007年粗钢产量增长率分别达到18.3%和16.3%,2007年粗钢产量增长到4.89亿吨。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GDP增速陡然降低,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又推高了钢铁市场需求,2009年粗钢表观消费量同比增长1.14亿吨,增速高达24.8%,当年产量达到5.72亿吨,增长13.7%。在此背景下,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提出了严格项目审批,加强环保、土地、金融监管,实行问责制等9项措施。2010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34号),首要措施就是坚决抑制钢铁产能过快增长。但受需求激增的带动,投资热度不减,抑制产能增长作用不明显。
自2011年四季度以来,受国际经济低迷、复苏乏力和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我国钢铁行业再次陷入低迷。2012年,粗钢产量达到7.17亿吨,同比增长了4.7%,国内钢材价格整体回到1994年的水平。今年上半年,粗钢产量再创新高,增速达到7.4%,而市场供大于求的状况没有改变,造成钢材价格持续低位,企业经营十分困难,经济效益甚微。
从以上钢铁工业发展历程来看,钢铁工业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其投资和生产受建筑业、装备制造业和消费品工业等下游产业需求变化所左右。每一轮下游产业需求的增长,都刺激钢铁工业投资增加;每一轮下游产业需求的减少,都会带来钢铁产品产能过剩。随着国民经济发展钢铁工业规模不断扩张,钢铁工业在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需求的同时,粗放式的发展方式没有得到根本扭转。产能无序扩张(有部分企业没有得到审批,布局混乱)、产业集中度低(2012年粗钢产量前10家钢铁企业集团粗钢产量合计为3.29亿吨,占全国总产量的比重为45.94%)、资源保障力弱(2012年铁矿石对外依存度仍高达60%以上)、市场恶性竞争(钢材综合价格指数处于1994年水平)、环保压力大(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问题)等问题日益显现。从行业管理的角度讲,突出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现行管理方法不适应行业发展要求。十多年来,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是控制产能过快增长。冶金行业管理部门撤销以后,行业管理主要依靠行政审批管控投资,如严格控制新项目上马,银行不予贷款,土地不予供应等。但在巨大市场需求拉动下,在有产量就有效益的大环境中,企业更多地注重规模扩张,致使我国钢铁产能逐年攀升,2012年粗钢产能规模高达10亿吨左右,产能利用率只有72%。正像李克强总理指出的那样,“由于多种原因,像钢铁、水泥等行业上项目都是需要审批的,但多年来恰恰没有管住管好,以致造成产能严重过剩”。
二是钢铁工业成为各地投资的重点。钢铁工业属于典型的资金密集、人员密集型产业,关联带动性强。钢铁企业都是当地的利税大户、支柱产业,对地方经济发展、财政收入、吸引就业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成为地方重点支持的行业。某些市县几乎全部依靠钢铁企业来维持地区发展。投资体制机制不完善,致使地方和企业不按规划投资建设,钢铁工业布局混乱,产能盲目扩张。
三是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不完善催生了行业乱象。不同地区、不同企业在环保、质量、财税等方面执行标准不统一,缺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的企业虽巨额亏损,但为了维护企业的社会功能,仍然继续生产;有的企业在地方政府鼓励下,仍然热衷于扩规模、铺摊子;有的企业在节能环保等要素成本上投入较低,靠牺牲环境换取短期利益。
总之,过去十几年中,在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带动下,钢铁工业处于靠量取胜的粗放式发展阶段,行业管理工作不能满足钢铁行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要求。
二、钢铁行业管理总体思路
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行业管理部门,主要是管规划、管政策、管标准,指导行业发展。组建五年以来,我们加强宏观引导,确保钢铁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减少微观事务管理,更多地依靠市场手段,引导钢铁工业健康发展。今年新一届政府机构组建,政府机构改革重点是把职能转变作为核心,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突破口。把政府工作重点转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既要把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又要把该管的事务管住管好。根据这些要求,我们提出了加强钢铁行业管理的总体思路是:
加强多部门合作(尤其是发展改革、环境保护、质量监督、城乡建设、交通等部门),加强地方工业主管部门执行体系建设,完善以社会组织(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小冶金企业商会等)为依托的咨询体系,营造公平市场竞争环境。健全铁矿石资源保障体系,加强钢铁工业与下游用钢行业(特别是建筑业、装备制造业、交通运输业、以及能源产业)合作,以科技创新、兼并重组和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为抓手,化解产能过剩矛盾,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钢铁工业转型升级。
三、近期几项重点工作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经明确,要充分利用国际金融危机形成的倒逼机制,把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作为工作重点,总的原则是尊重规律、分业施策、多管齐下、标本兼治。要加强对各个产能过剩行业发展趋势的预测,制定有针对性的调整和化解方案。
根据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联合中国钢铁协会认真学习我国其他行业化解产能过剩取得的成功经验,研究欧盟、日本、美国等国家化解钢铁产能过剩走过的历程,充分听取不同类型企业对化解钢铁产能过剩的建议,研究制定化解钢铁产能过剩的措施。当前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落实《钢铁行业规范条件》,营造行业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2012年8月,我部修订了《规范条件》并向社会公告,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规范条件》充分考虑我国钢铁工业目前发展水平,以现有钢铁企业生产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注重可操作性。《规范条件》主要从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工艺与装备、生产规模、安全卫生和社会责任等6个方面提出了要求。这6个方面与现有钢铁企业的生产息息相关,也与我国人民生活和社会发展紧密联系,既是影响我国钢铁行业结构调整、综合实力提升的主要因素,也是影响社会协调发展的关键环节。
在产品质量方面:要求钢铁企业应具备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对适用于生产许可制度管理的产品,明确需按照《工业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在环境保护方面:要求钢铁企业须具备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配套必要的污染物治理设施;排污须持有排污许可证,达标排放。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
在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方面:要求钢铁企业须具备健全的能源管理体系,配备必要的能源(水)计量器具。有条件的企业应建立能源管理中心。主要生产工序能源消耗应符合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在资源综合利用方面,选取吨钢新水消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等综合性指标。
在工艺与装备方面:主要从冶炼环节着手,对焦炉、烧结机、高炉、转炉、电炉的容积或公称容量进行了规定,主要依据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落后的工艺装备须明确彻底淘汰。同时要求钢铁企业主体工序配备节能减排设备。
在生产规模方面:钢铁生产属于连续化规模化生产体系,随着技术水平的提高,装备逐年向大型化发展。按照规范条件确定的冶炼设备水平,可比较科学地确定企业规模水平。同时为促进兼并重组,提高集中度,合并后的企业可视为一个企业核定规模。按照以上考虑,我们明确按2010年企业实际粗钢产量(普钢企业100万吨,特钢企业30万吨,合金钢比不低于60%)核定生产规模,以防止企业为达到条件而单纯追求规模的扩张,进而加剧钢铁产能的无序增长。
在安全、卫生和社会责任方面:主要依据是《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标准,以及企业必须承担的依法纳税、给予职工应得报酬和福利等社会责任。
2013年4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公告了第一批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的45家企业。这45家钢铁企业占2012年全国粗钢产量的41.4%,其中既包括宝钢、鞍钢、武钢等国有企业,也包含沙钢、方大特钢等民营企业。目前正在审理第二批申请企业,要加大这一批企业的核查力度,预计在11月完成审核。计划在明年初再组织一批,将80%左右的现有钢铁产能纳入到规范管理范畴。
对于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发展,推动跨地区、跨所有制及区域内兼并重组,实施企业技术改造,优化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实现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对于不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我们将综合运用融资、差别电价、财政奖励、考核问责等经济手段,节能、环保等法律约束,和行政问责等必要的行政措施,逐步压缩其生存空间,迫其退出钢铁行业。
(二)加强钢铁工业与下游用钢产业合作,促进钢铁产品升级
我国主要工业行业今后都将处于由大到强转变的关键期,主要工业产品的升级换代都离不开高性能钢铁材料,建筑用钢占钢材消费的50%左右,钢制部件占汽车等交通工具重量的70%,占能源生产装备重量的90%。因此,工业转型升级在一定程度上也依赖于钢铁材料的升级换代。钢铁产品升级换代的基本思路:
一是推动钢铁工业与建筑、装备制造、交通、能源等行业建立高性能钢铁材料生产应用合作机制。合作机制一般由政府部门和下游用钢行业龙头企业、部分钢铁企业、最终用户、科研单位、协会、金融机构等单位组成。
二是建设高性能钢铁材料应用示范平台。在龙头企业建立高性能钢铁材料应用示范平台,开展下游用钢行业使用高性能钢铁材料的应用研究和设计规范研究,以及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开发。
三是促进钢铁企业开发高性能钢铁材料。依靠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改造专项、强基工程、新材料重大科技专项等相关政策,支持钢铁企业联合下游用钢行业开发高性能钢铁材料。
四是加强钢铁产品标准和下游用钢设计规范的升级。修订完善高性能钢铁材料标准体系,重点推进量大面广、引领下游产业发展的重点产品标准升级,促进下游用钢设计规范的同步升级,推进高性能钢铁材料产品认证。
五是探索建设钢铁材料加工配送中心。引导建立钢铁企业、用户企业、金融机构参与的加工配送体系,提高钢铁企业市场竞争力,实现由材料供应商向服务商转变。
在建筑行业,我们继续加强与住建部合作,落实《关于加快应用高强钢筋的指导意见》,淘汰235兆帕光圆钢筋和335兆帕螺纹钢筋,开展高强钢筋分类认证,加快600兆帕高强钢筋产品的应用技术研发。用高强钢筋替代目前大量使用的335兆帕螺纹钢筋,平均节约钢材12%以上,如基本淘汰335兆帕螺纹钢筋,每年可减少螺纹钢筋使用量1000万吨以上。2012年底,我国高强钢筋在钢筋产量中所占比重已达到58%,在房屋建筑领域的应用比例达到50%,分别比2011年提高10个百分点和9个百分点,比2010年提高18个百分点和15个百分点。但与到2015年底高强钢筋占钢筋生产总量80%的目标还有不小的差距。今年将总结在河北、江苏、重庆、云南、新疆地区的示范经验,重点指导省会城市大量采用400兆帕和500兆帕高强钢筋,引导中小城市大量采用400兆帕以上高强钢筋,年底开展一次检查。
在装备制造业,重点围绕汽车、船舶、电工等领域,重点促进减量化使用,淘汰落后产品,推动国内已经能够生产,目前还主要依靠进口的一部分高性能钢铁材料应用。今年上半年,工信部成立了高性能电工钢推广应用协调组,推进电工钢的上下游合作。支持建设高性能电工钢生产应用示范平台,推进高效电机和节能变压器应用示范。在节能电机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推进工业行业开展国产化高效电机和节能变压器示范。落实电工钢推广应用政策措施。到2015年,淘汰热轧硅钢片生产能力100万吨,电工钢产品质量性能明显提高,高性能电工钢的各项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90%以上,其中高磁感取向电工钢和高牌号无取向电工钢国内市场占有率分别不低于75%和85%;到2015年,实现电机产品升级换代,50%的低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产品、40%的高压电动机产品达到高效电机能效标准规范。
对于船舶用钢,工信部原材料司和部装备司组织召开了船舶用钢合作推进研讨会。交流了船舶用钢研发、生产及应用现状,着重围绕船舶用钢升级换代、降低空船重量和提高钢材一次利用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难点以及改进措施进行了讨论。拟借鉴先进国家船用钢材标准的发展模式,结合国内当前船舶用钢在规格、公差控制、表面质量等方面的实际需求,由钢铁和船舶行业共同研究进一步制定船舶用钢分级分等和专用标准。拟采取先在部分骨干船舶企业、钢铁企业之间进行试点,逐步在行业推广后成为正式标准,并同步完善船舶用钢检验和认证规范。拟建立有利于促进行业发展的船用钢材价格形成机制,鼓励优质优价,引导产业合理分工和协作,实现利益共享和合作共赢,促进船用钢材和船舶建造质量的提升。
在交通、能源等行业,拟与交通部、能源局等部门合作,待机构调整到位后,我们将与这些部门相关同志进行沟通,共同商讨合作重点和合作方式。
(三)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提高行业综合竞争力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3年6月底,涉及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的企业有10905家(我们调查的钢铁冶炼企业约有600多家)。既有钢铁联合企业,也有独立的炼铁、炼钢和轧钢企业。显然有这么多钢铁企业要进行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是有很大困难的。国内外竞争力较强的钢铁企业的发展历史证明,只有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钢铁企业,才能够在资源配置、原燃料采购、技术创新、下游市场等领域有一定的话语权。欧洲、美国、日本等国家钢铁企业从来没有停止并购,都在不断扩大规模。发达国家的钢铁产业在组织格局上均是为数不多的大型钢铁企业与若干个中小型钢铁企业并存,大型钢铁企业保持着技术优势、设备优势、规模优势,并具有较高的行业控制力。
2012年我国钢铁集中度不升反降,据统计,粗钢产量前5家钢铁企业集团粗钢产量合计为2.26亿吨,占全国总产量的比重为31.54%;粗钢产量前10家钢铁企业集团粗钢产量合计为3.29亿吨,占全国总产量的比重为45.94%;粗钢产量前15家钢铁企业集团粗钢产量合计为3.89亿吨,占全国总产量的比重为54.34%,分别比2011年前5家、前10家、前15家钢铁企业粗钢集中度指标低2.17%、3.26%、3.76%。表明2012年我国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已进入“深水区”,推进重组需要在体制与机制上做根本性的变革。我国由于历史和区域地理分布原因,不可能只有几家钢铁企业,但有上万家钢铁企业一定会产生恶性竞争,再加上部分企业在地方利益驱动下,不按市场规律进行投资等企业活动,钢铁行业内伤严重,行业效益难以提高。近两年的运行情况充分说明了这个问题。
2010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提出了消除企业兼并重组的制度障碍,加强对企业兼并重组的引导和政策扶持,改进对兼并重组的管理和服务,加强对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领导。工信部牵头成立了协调小组,统筹兼并重组工作。今年1月,我部联合发改委、财政部等12部委联合发文《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3〕16号),在工信部网站上首页上,也专门建立了《企业兼并重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大家可访问这个网站,了解兼并重组政策及相关信息。
钢铁行业要继续贯彻落实《钢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确定的兼并重组目标。对于大型优势企业跨地区兼并重组,离不开地方的支持,对于本地区的兼并重组,主要依靠地方政府的组织协调。地方政府是推进钢铁行业兼并重组的主要力量。我们将集中能够支持的政策支持这些地区开展兼并重组。目前,山东、河北都制定了兼并重组方案,云南、江西、黑龙江也提出了兼并重组方案。而对于重点钢铁企业如宝钢、鞍钢、武钢、首钢等,我们仍希望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依靠大型钢铁企业的人才、技术、管理优势提高重组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推动落后产能的退出实现化解过剩产能的目标。尤其是去年宝钢推进上海宝山地区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可以看出,只要依靠大型优势企业,才能够推进行业的布局优化,才能够实现产业转移,才能够实现兼并重组、淘汰落后、技术改造、转型升级的道路。同时也大力支持钢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延伸产业链,鼓励钢铁企业与矿山、煤炭、焦化、流通企业的整合,推动有条件的钢铁企业实施(矿)煤电钢一体化发展。
(四)强化铁矿石保障体系建设,保障钢铁工业健康发展
我国对进口铁矿石的依存度长期居于高位,其中2009年一度高达近70%,自2010年开始,中国对进口铁矿石的依存度开始下降,但仍维持在60%以上。铁矿石问题是近几年钢铁行业突出问题,铁矿石价格飞涨不仅对钢铁工业,甚至国民经济都产生很大影响。2011年,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五个部委和有关单位,成立了铁矿石保障协调机制工作组,为建立健全我国铁矿石资源战略保障体系,探索新形势下铁矿石战略保障机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协调组近期拟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强化铁矿石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推动中国铁矿石现货交易平台做大做强。中国铁矿石现货交易平台是协调机制工作组支持的铁矿石现货交易机构。要继续支持其发展、壮大,不断提升平台在铁矿石市场上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大力引导、促进海外三大矿山在平台上的资源投放量,提高交易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增强在铁矿石定价方面的话语权。加强平台运营方与会员用户之间的对接交流,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性化服务和相关业务培训。尽快完成平台的股份公司改制工作,逐步打造成独立运营的、业内普遍认可的第三方铁矿石现货交易机构。
二是要做好铁矿石流通秩序规范工作。根据国务院“简政放权”的有关要求,铁矿石流通管理职能进行了相应调整,总体来看不会对我国铁矿石进口形势带来较大影响。未来几年,国外主要矿山的产能将会有较大幅度增长,全球铁矿石供求形势将会发生明显变化。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要继续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流通秩序,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铁矿石市场环境。
三是要探索合理的定价机制。铁矿石产品金融化趋势越发明显,钢铁企业要主动了解和熟悉期货交易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套期保值的避险功能,减少因铁矿石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高市场应对能力。(最近证监会完成了铁矿石、铁合金、热轧板卷等产品的期货研究,争取国务院能够批准开展期货交易,钢铁企业要做好相关准备)。为平稳推进铁矿石期货交易,我们建议有关部门建立相互协调监管机制,加强有关业务培训。
四是加强铁矿石市场新问题及应对策略研究。积极探索建立铁矿石综合价格指数的方法和途径,发挥好中国铁矿石价格指数、上海钢联铁矿石价格指数、中国铁矿石现货交易平台等价格发现作用。
(五)加强科技创新对钢铁工业转型升级的支撑,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世界钢铁动态(WSD)发布最新一期世界级钢铁企业竞争力排名。在23个影响因素中,技术创新能力、规模、盈利能力等占比最高。前五位中没有一家中国企业(浦项钢铁、谢维尔、纽柯、新利佩茨克钢铁、京德勒西南钢铁分列前五位)。韩国浦项钢铁公司自2010年以来已经是连续第四年获评全球最具竞争力钢铁企业。在参与排名的34家钢铁企业中,我国钢铁企业共有5家入围,分别是宝钢(第11位)、沙钢(第22位)、鞍钢(第28位)、武钢(第30位)、马钢(第33位)。从整体上看,我国钢铁企业竞争力还比较弱。
“十二五”是钢铁工业实现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钢铁工业要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活动深入开展。一是要通过科技创新努力提高钢铁工业的质量和效益。钢铁工业发展的着力点是要通过科技创新,改善和提升钢铁工业整体素质,着力提高钢铁工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发展模式向内涵集约、质量效益型转变。二是要通过科技创新努力掌握最先进的技术。要通过科技创新,去突破制约产业优化升级的关键核心技术,发展高性能钢铁新材料,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加快推动发展动力从规模扩张向创新驱动转变。三是要通过科技创新深入推进钢铁工业节能减排。钢铁工业作为高耗能产业,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行业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着力点,进一步提高节能减排技术的效率和效益,结合企业实际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促进钢铁、化工、建材、煤炭等产业之间耦合发展,不断提高持续发展的能力。四是打造钢铁行业关键共性技术、前沿技术研发应用平台。加强政府引导,依托中介组织,整合钢铁企业、研究院所、高校、下游用户等单位的科技人才和科研设备,以项目为纽带,发挥集聚效应,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和行业发展状况的协同创新平台,对重点项目予以资金、税收减免等政策支持,注重培养高端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五是通过专项行动促进钢铁工业转型升级。目前,工信部有工业转型升级、新材料、技术改造、节能减排、强基工程、产业示范基地、淘汰落后等资金渠道,都可以用以支持企业创新发展。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提高行业科技创新水平,促进钢铁工业转型升级取得实效。
四、对协会工作几点建议
7月31日国务院研究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工作。会议明确,将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交由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承担。这不仅是深化社会领域改革的重大措施,也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事、政社分开,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
钢铁协会是钢铁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我们将一如既往支持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工作,将一些公共服务事项交中国钢铁协会承担。继续定期开展工作交流,围绕行业重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支持行业发展。希望协会在做好行业日常信息统计的基础上,对行业运行走势和未来发展预判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多反映行业的声音,为行业出台相关政策提供支撑。组织协调好行业企业的生产自律工作,提高我国钢铁行业的整体竞争力。
同志们,钢铁工业转型升级任重而道远,离不开大家的共同努力,也离不开方方面面的支持。在行业不景气的大背景下,我们希望与大家一起携起手来,攻坚克难,不断破解行业发展中遇到的难题,提高钢铁行业竞争力。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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