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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焊气割安全操作
发表时间:[2012-09-20]  作者:  编辑录入:冶金之家  点击数:898

内容简介

一、一般安全要求 (1)乙炔使用时最高工作压力禁止超过147kPa(1.5kgf/cm2)表压。 (2)禁止使用紫铜、银或含铜量超过70%的铜合金制造与乙炔接触的仪表、管子等零件。 (3)乙炔发生器,回火防止器、氧气和液化石油气瓶、减压器等均应采取防止冻结措施,一旦冻结应用热水或水蒸汽解冻,禁止采用明火烘烤或用铁器敲打解冻。 (4)气瓶、容器、管道、仪表等连接部位应采用涂抹肥皂水方法检漏,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5)气瓶、溶解乙炔瓶等均应稳固竖立,或装在专用胶轮车上使用。 (6)禁止使用电磁吸盘、钢绳、链条等吊运各类焊接与切割用气瓶。 (7)气瓶、溶解乙炔瓶等,均应避免放在受阳光曝晒,或受热源直接辐射及易受电击的地方。 (8)氧气、溶解乙炔气等气瓶,不应放空,气瓶内必须留有余气,如氧气瓶内应留有不小于0.1MPa表压的余气,乙炔气瓶必须留有0.05~0.1MPa表压的余气。 (9)气瓶漆色的标志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禁止改动,严禁充装与气瓶漆色标志不符的气体。 (10)气瓶应配置手轮或专用搬手启闭瓶阀。 (11)工作完毕、工作间隙、工作点转移之前都应关闭瓶阀,戴上瓶帽。 (12)禁止使用气瓶作为登高支架和支承重物的衬垫。 (13)留有余气需要重新灌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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