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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新会计准则应对EVA考核
发表时间:[2012-05-23]  作者:魏天俊  编辑录入:冶金之家  点击数: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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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新会计准则应对EVA考核

魏天俊

经济增加值(即EVA)是通过对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加以调整,用于企业经营绩效评价的指标。 因其是以财务会计报表为基础,所以如何合理体现会计利润,将对EVA考核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一、经济增加值

1.含义

经济增加值又称经济附加值,是企业税后净营业利润扣除企业全部资本成本后的余额。

2.计算公式

经济增加值=税后净营业利润-资本成本=税后净营业利润-调整后资本×平均资本成本率

税后净营业利润=净利润+(利息支出+研究开发费用调整项-非经常性收益调整项×50%×1-25%

调整后资本=平均所有者权益+平均负债合计-平均无息流动负债-平均在建工程从以上公式可以看出,非经常性收益调整项对利润考核会有一定影响。 并且因非经常性收益调整项是偶发事项 ,如何将其收益额降到最低程度,这即可减少对当期利润考核的影响,

又可防止报表指标的大起大落,影响企业评级,给未来带来负面影响。

3.非经常性收益调整项包括内容

1)变卖主业优质资产收益:减持具有实质控制权的所属上市公司股权取得的收益(不包括在二级市场增持后又减持取得的收益);企业集团(不含投资类企业集团)转让所属主业范围内且资产、 收入或者利润占集团总体10%以上的非上市公司资产取得的收益。

2)主业优质资产以外的非流动资产转让收益:企业集团(不含投资类企业集团)转让股权(产权)收益,资产(含土地)转让收益

3)其他非经常性收益:与主业发展无关的资产置换收益、与经常活动无关的补贴收入等。

二、非经常性收益调整项举例

国有大型A企业2011年向B企业转让某地的煤矿矿权。 相关情况如下:

矿权转让合同总价款为1,595,872万元;

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 获取国土部矿权许可证当年支付总价款的20%;项目建设期3年,项目建成后,分10年等额支付剩余价款;

该企业矿权取得时,成本为184,041万元。

1.静态利润体现情况

如不进行合理的筹划,因此项非经常性项目,当期体现收益为1,411,033万元。 对当期及以后两至三年内会计报表影响较大,且会对EVA考核造成较大影响 ,需采取合理方式对会计利润进行合理调节。

2.会计处理依据

根据新准则对收入确认的规定,采用折现方法确认此项收益。 A企业出售此项探矿权的收款方式,可以视同为A企业向B企业提供了127.67亿,为期13年的融资贷款 ,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可以将此次矿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会计收益分摊在未来的13年, 使A企业可以连续享受此次矿权转让所带来的收益。

3.折现率选择情况

中介评估,矿权转让采用的折现现金流量评估法所选取的折现率一般为8%

国家发改委及建设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中煤炭采选财务基准收益率为15%(项目资本金税后指标);

煤矿项目建设,相关《可研报告》中所使用的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2.85%,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9.24%

4.计入当期损益和递延到以后收益情况

5.会计处理

1)转让当年合同成立,收到货款时:

借:长期应收款 1,276,698万元

银行存款319,174万元

贷:营业外收入 582,040.53万元

未实现融资收益1,013,831.47万元

确认转让成本时

借:营业外支出184,839万元

贷:勘探开发成本184,041万元

应交税费798万元

2)以后各期收到转让价款时(如第4年):

借:银行存款127,670万元

贷:长期应收款 127,670万元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111,364万元

贷:财务费用 111,364万元

6.折现效果分析

通过折现方式,以折现率22.85%为例 ,将当期会计利润从1,411,033万元降至397,201.53万元 , 差额1,013,831.47万元体现为后期的利润;同时,对于递延到后期的1,013,831.47万元利润,不再体现为营业外的利润 ,而是体现为财务费用的贷项,考核时不用再减半计算。所以利用好新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合理体现会计利润,将对EVA考核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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