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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规程
发表时间:[2010-10-20]  作者:  编辑录入:admin  点击数:1277

内容简介

消防安全规程1、认真作好安全防火的预防工作,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好,不得借故拖延﹔2、未经批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厂区,因生产需要购进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安全规程交专用仓库妥善保管﹔3、除指定的吸烟点,严禁在厂区内吸烟,燃火作业必须按规定远离易燃、易爆物品﹔4、电气设备的开关安全罩、火花罩、安全保护器、避雷器、接地装备等必须完好无损,电器材料连接地点之间的接触必须良好,避免产生电火花而引起燃烧﹔5、如仓库存放着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危险物品,必须严格按其说明书规定的方法存放,确保安全。6、生产区各消防重点必须按消防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7、厂区内设置的消防设施是预备紧急情况下使用的,严禁无故动用或移做他用,更不得损坏﹔8、各车间、工段、办公定的安全门和安全信道不得阻塞,必须保持畅通无阻﹔9、充分熟悉安全用具和灭火器及急救用品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学习掌握消防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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