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硅钙合金
Calcium silicon
UDC669.782.5 891 YB/T 5051—93代替GB 3419—82
本标准适用于炼钢、合金冶炼作复合脱氧剂和铸铁生产中作孕育剂的硅钙合金。
1技术要求
1.1牌号和化学成分
1.1.1硅钙合金按钙、硅及杂质含量不同,分为三个牌号,其化学成分应符合下表规定。
|
化学成分,% |
牌号 |
Ca |
Si |
C |
Al |
P |
S |
不小于 |
不大于 |
Ca31Si60 |
31 |
55~65 |
O.8 |
2.4 |
0.04 |
0.06 |
Ca28Si60 |
28 |
55~65 |
0.8 |
2.4 |
0.04 |
0.06 |
Ca24Si60 |
24 |
55~65 |
0.8 |
2.5 |
0.04 |
0.04 |
1.1.2根据需方要求,经双方协议可生产对表中元素含量有特殊要求的产品。
1.2物理状态
1.2.1硅钙合金应呈块状供货,最大块重不得超过10kg,小于15×15mm的碎块,其数量不得超过该批总重量的10%。
1.2.2需方对供货粒度有特殊要求时,可供方协商,可提供各种粒度的硅钙和粉剂。
2试验方法
2.1取样
化学分析用试样的采取按YB 70—65{铁合金化学分析用试样采取法》进行。
2.2制样
化学分析用试样的制取按YB 71—65{铁合金化学分析用试样制法取》进行。
2.3化学分析
化学分析按YB 579—65{硅钙合金化学分析方法》进行。
3检验规则
3.1质量检查及验收
硅钙合金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应符合YB 586—65{铁合金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的要求。
3.2组批
同一牌号的硅钙合金归为一批交货,但一批产品中含硅量之差不得超过6%。
4包装、标志、贮运和质量证明书
硅钙合金的包装、标志、贮运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YB 586—65的要求,或用集装箱供应,在贮运过程中应防潮。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铁合金厂起草。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冶金工业部部标准YB 525—65《硅钙合金》作废。
国家标准局1982.12.31发布 1983.11.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