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国华北、华东地区连续出现大面积雾霾天气,为多年罕见。钢铁行业是产能过剩最严重的行业之一,首当其冲成了“众矢之的”。环保部公布的资料称,在1-5月大气污染最严重的20个城市中,17个城市有钢铁企业。
实际上,伴随着产能过剩和落后产能淘汰缓慢,钢铁企业污染物排放多年得不到有效控制。据统计,我国重点统计企业之外的1.92亿吨钢产量,排放的二氧化硫达102.2万吨、烟粉尘达97.7万吨,折吨钢排放量分别为5.34千克、5.1千克,比重点统计企业排放绩效高出2.5倍和3.6倍。
很多专家都建议,在制定钢铁行业准入门槛时,要多用节能环保等生态性指标,少用产能容积等经济性指标,避免有些钢厂为了符合准入条件,拆了小设备、新建大设备,最终导致产能越淘汰越多。
在2013第四届中国钢铁节能减排论坛上,环保部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司副司长刘炳江表示,“为防止再次大面积出现雾霾天气,‘十二五’节能减排要‘死磕’钢铁行业。”
“加强检查已建脱硫设备、督办脱硫设施的正常运行、对未上脱硫设施的钢铁企业限产限排甚至停产整治,将是未来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刘炳江指出,部分钢铁企业忽视烧结脱硫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也缺乏相关经验和技术人员,脱硫设施长期带病运行,难以发挥正常的减排能力。甚至有的企业为节省运行费用,白天开,晚上关,或者不检查就不开,故意偷排漏排,进一步降低了烧结脱硫设施的减排效果。根据2011年相关核查结果,302台套烧结烟气脱硫设施平均综合脱硫效率仅为47.3%,远远低于设计值。
值得一提的是,业内人士指出,钢企对脱硫技术并不积极,其原因还是因为“钱”荒。“一方面,成本高,另一方面,核查紧。在资金与核查的两面夹击下,钢企匆匆上马脱硫技术,效果如何,也就只能且行且看了。”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对未来5年化解钢铁行业严重产能过剩提出新的目标和要求。《指导意见》指出,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要根据行业特点,开展有选择、有侧重、有针对性的化解工作。在钢铁行业,重点推动山东、河北、辽宁、江苏、山西、江西等地区钢铁产业结构调整。逐步提高热轧带肋钢筋、电工用钢、船舶用钢等钢材产品标准,修订完善钢材使用设计规范,在建筑结构纵向受力钢筋中全面推广应用400兆帕及以上强度高强钢筋,替代335兆帕热轧带肋钢筋等低品质钢材。加快推动高强钢筋产品的分类认证和标识管理。落实公平税赋政策,取消加工贸易项下进口钢材保税政策。计划在未来五年压缩8000万吨的钢铁总产能。
有分析师认为,虽然政策是已经出台,但从钢铁行业现状来看,目前主要的困惑是缩减谁的问题,从指导意见来看,更多的是考虑到环境问题,除江苏、江西外,淘汰的主要的是京津冀及周边的省份,但压缩淘汰的标准是什么,仍然值得探讨,“像河北地区一些中小钢厂,盈利能力很强,而且决策灵活,这种企业不应该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