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伸手托底,中储股份有望迅速摆脱钢贸纠纷。尽管涉及诉讼金额在亿元上下,对中储股份来说影响有限,但相比其他众多遭受钢贸纠纷风波的上市公司,中储股份抽身的动作最为迅速。
中储股份昨日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储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北京中储物流”)开展的质押监管业务部分涉诉且可能给中储股份市场形象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经研究,中储股份决定将所持北京中储物流100%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
参考评估中介确定的评估价值,这一转让价格定为2436.73 万元。中储股份与大股东约定,对于转让协议生效前北京中储物流因发生经济纠纷所可能产生的实际损失,中储股份以2436.73万元交易额为上限,对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这实际上相当于大股东为中储股份因钢贸纠纷可能产生的损失进行了保底。此前,北京中储物流已经遭遇了数起钢贸纠纷诉讼。
2012年10月,中储股份公告,北京中储物流接到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4份应诉通知书,皆为建行无锡城南支行诉无锡当地钢贸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4笔借款本金分别为800万元、950万元、950万元和800万元,合计3500万元,北京中储物流一律被追加为被告。
这起纠纷缘于北京中储物流分别与这4家钢贸商、建行签署的《动产质押监管三方协议》。钢贸商为了贷款提供给建行的质押物,皆由北京中储物流依监管协议代建行进行占有,履行监管责任。但最终,钢贸商无法到期偿还借款,而北京中储物流负责监管的质物却离奇地不翼而飞。
2012年11月,北京中储物流也曾接到福建省高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象屿股份全资子公司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请北京中储物流及中储股份交付代保管的钢材34152.166 吨,或赔偿货物价款1.45亿元。
上述诉讼将在日后开庭审理,结果怎样将给中储股份带来较大不确定性,如今公司将身负纠纷的子公司甩手“一了百了”,显然是无奈中最好的选择。
据披露,北京中储物流截至2012年前10月营业收入约为1.2亿元,净利润1126万元。中储股份去年前9月营业收入超过190亿元,净利润则超过2.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