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协副会长张长富说,还是要坚持铁矿石进口代理制。
目前在商务部指导下,中钢协和五矿商会正在对具有铁矿石进口资质的企业进行清理,预计将在上半年公布具备进口资质的企业名单。
张长富称,进口铁矿石代理制是行业制定用来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制度。
2006年12月,中钢协与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以下简称“五矿商会”)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铁矿石进口代理制的意见》。2010年4月,中钢协和五矿商会在一次内部会议上通过了《进口铁矿石代理制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等三个文件。这三个文件获得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商务部的批复。
首次经过国家三部委批准的具有进口铁矿石资质的企业有105家,其中钢铁生产企业65家,贸易商40家。根据三文件规定,资质每两年进行一次审核。目前,由进口矿联合办公室负责报关审查等。
所谓“进口铁矿石代理制”,即铁矿石进口由代理方与用矿企业签订铁矿石代理合同,约定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按合同规定执行。代理费用参照国际国内商贸规则惯例,经双方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