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记者从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获悉,今年一季度,石市将在市区集中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其中,对参与违法建设和违法销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村(居)委会和集体经济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要启动追责机制,严肃查处责任人。
石市日前发出的《石家庄市市区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明确,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一季度,石市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在市区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和调度下,市国土、规划、建设、房管、水务、电业、工商、监察、公安、法院等部门和辖区政府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对严重违法违规项目加大力度予以查处,对违法建设和销售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
通知要求,石市要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的准入、清除制度。凡发现开发企业存在恶意违法行为、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故意侵害消费者权益、严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不良经营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限制其开工新项目,并在资质年检中予以降级或注销资质,直至清出房地场市场。
针对房地产市场各方主体出现的违法违规苗头或隐患问题,石市要求,各区和有关部门要与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约谈,指出其行为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要求对其行为立即整改,否则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各区和有关部门对严重违法建设、违法销售的开发企业项目,其不良行为记入企业和个人诚信档案;对违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开发企业和项目,由建设和房管部门在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对参与违法建设和违法销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村(居)委会和集体经济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要启动追责机制,严肃查处责任人;对给国家和集体造成重大利益损失的,要移送检察部门立案处理,狠刹无序开发、恶意违规之风,保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