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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对30万吨以下煤矿实施停产整顿
发表时间:[2012-08-10]  作者:  编辑录入:冶金之家  点击数:160

为坚决遏制煤矿事故反弹势头,确保煤矿安全形势平稳,山东省煤炭工业局日前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省30万吨以下煤矿一律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停产整顿。

据介绍,今年以来,山东省煤矿呈零星事故反弹态势,尤其是年产量30万吨以下矿井尤为明显,已发生6起事故,死亡7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山东省煤炭工业局立即在全省煤炭行业进行了事故情况通报,并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尤其是30万吨以下的煤矿,在为期一个月的停产整顿期间,集中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治理长期或重复出现的隐患,防大事故、控零星事故,努力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不经验收合格擅自组织生产的,提请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在加大执法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同时,山东全力以赴抓好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加强雨季井上和井下巡查工作,严格执行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规定,突出抓好“调度员10项应急处置权”和“三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员”规定的落实,发现异常立即停产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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