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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调整海工装备进口税收政策
发表时间:[2012-03-20]  作者:  编辑录入:冶金之家  点击数:556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通知,明确从今年4月1日起,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装备和产品目录、进口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目录、进口不予免税的设备和产品目录等进行调整。专家认为,此次目录调整主要是基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需要,具有积极意义。

财政部关税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目录调整有增有减,旨在根据国内新兴产业的发展需求进行系统、全面的调整。增加了新研发的重大技术装备,如环保装备、太阳能发电装备、海工装备。这些都是国内新研制成果的重大技术装备。此外,还对新列入目录的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扩大进口,这些零部件都是国内目前不能生产的。此次目录调整还清除了目前国内已经能够生产的装备和零部件。”

根据通知,凡符合最新修订的《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和《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清单》中所列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而进口清单中相关零部件和原材料商品,将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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