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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计划供地逾21万公顷保障房占35%
发表时间:[2011-05-13]  作者:  编辑录入:admin  点击数:1127

国土资源部在昨天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公布,今年全国住房用地计划为21.8万公顷,约为前两年年均实际供地量的2倍。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计划占78.6%,将确保保障房用地供应。

同时,国土部还正式发布有关文件,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肯定了“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等做法,要求各地适当选用。另外,为防止各地乱开口子,国土部在有关文件中明确,严禁擅自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兴建公租房。

今年住房用地计划供应超过21万公顷

“按照国务院的明确要求,房地产调控目标是必须实现的,保障房建设用地必须应保尽保。”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廖永林在新闻通气会上说,今年保障房用地供应大增,这有利于实现房地产调控目标。

据介绍,根据各地上报汇总,2011年全国住房用地计划供应21.80万公顷,与2010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18.47万公顷)和实际供地量(12.63万公顷)相比,分别增加18.5%和72.6%,超过前两年年均10.17万公顷的实际供地量。

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计划是17.13万公顷,占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78.6%,比去年提高2个百分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是7.74万公顷,占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35.5%,与2010年计划(6.58万公顷)和实际供地(3.24万公顷)相比,分别增加17.6%和138.9%。

“今年国土资源部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高度重视,对保障性安居工程为主的各类住房用地供应,进行多渠道、多形式、多方面安排部署,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计划安排上,切切实实做到了应保尽保。”廖永林说。

他同时表示,从截至今年4月份的数据来看,万科、保利等房企拿地量非常少,部分城市出现地块流拍流标现象。

“我们对此也很关注,但总的来看土地市场降温是正常的,并不意味着受到了冲击,而且地块流拍的城市自身需要反思。”廖永林重申,中央房地产调控目标是明确的,国土部为达成目标有足够的政策手段,不会手软。

完善招拍挂有效合理调整房价地价

国土资源部昨天还下发《关于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促进地价平稳合理调整。

廖永林表示,2010年各地按照房地产调控要求,积极探索招拍挂出让方式创新,积累了不少好做法好经验。《意见》就是在各地实践经验中总结提升得来的。

《意见》要求,为促进房价地价合理调整,克服市场运行中出现的盲目性和突出问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必须以“保民生、促稳定”为重点,有效实现中央调控政策要求的土地出让政策和措施,主动解决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供地、开发利用和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意见》明确要求,要完善商品住房用地预申请制度,推进信息公开。即,市县在向社会公布年度住房用地出让计划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拟出让地块、地段的规划和土地使用条件。并且,在公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划拨用地时,一并向社会公示申请用地单位,接受社会监督。

《意见》还明确了各地实践比较成熟的“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商品住房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和“土地利用综合条件最佳”等四种招拍挂创新做法,要求各地因地制宜,选择恰当的土地出让方式和政策,有效合理调整房价地价,保障民生,稳定市场预期的目标。

严禁擅自利用集体土地兴建公租房

为防止各地乱开口子,国土部昨天还下发《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严禁各地擅自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兴建公租房,企业自用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以及继续严查“小产权房”。

廖永林表示,既要千方百计增加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优先满足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同时也要维护土地市场供应、使用秩序。

“为此,要严禁擅自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兴建公共租赁住房,坚决制止乱占滥用耕地的建设行为,严格规范距城镇较远、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工矿企业利用自用土地兴建保障性住房行为,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小产权房’等违法违规行为。”廖永林说。

“个别城市由于土地资源比较紧张,建设中探索创新将集体土地用于保障房建设,但必须纳入试点,要报批,进行规范性地管理。”廖永林说。同样企业利用自用土地建公租房也必须要经过法律手续、纳入土地利用计划规范管理推进。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文件在防止各地乱开口子的同时,明确要求各地采取措施,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及时供应。

一是要求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审核快速通道,简化程序,缩短审核报批周期,提高审批效率。要加强对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建立定期检查、责任考核追究制度。对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责任。

二是要严格控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标准,以有限的土地资源增加住房有效供应。要求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各类房型建设标准。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以40平方米为主。

据透露,5月底,国土部将重点针对保障房供地情况开展抽查;6月份,督促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开展检查,督促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进度,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解决项目立项、规划选址等影响划拨土地供应的问题,12月底前总结考核各地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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