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01日,金岭矿业发布了《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表示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将被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收购完成后,山钢集团将成为金岭矿业的直接控股股东。
山东金岭铁矿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金岭矿业58.41%股份表决权通过协议方式委托给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行使,收购完成后,金岭矿业的直接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山钢集团。山钢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收购系同一控制下的表决权委托,不会导致金岭矿业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收购已获得金岭铁矿执行董事以及山钢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收购将导致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超过30%,触发收购人的要约收购义务。
山钢集团系国有大型钢铁企业集团,重点发展“黑色金属采矿、冶炼及加工,钢铁贸易及服务,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及技术服务”三大主业,培育发展产业金融、产业园区开发运营、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本次收购为山钢集团进一步优化管理结构、提升管理效率的内部行为,不会产生新的同业竞争。本次交易前,金岭铁矿下属企业莱芜矿业和鲁南矿业主要从事铁精粉销售,与上市公司金岭矿业主营业务属于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山钢矿业的全资子公司彭集矿业拥有彭集铁矿的采矿权,与上市公司金岭矿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潜在同业竞争。为避免同业竞争和潜在同业竞争,2022年1月,金岭铁矿和山钢矿业分别与上市公司金岭矿业签订了《股权托管协议》,金岭铁矿将其持有的莱芜矿业和鲁南矿业股权委托给上市公司管理;山钢矿业将其持有的彭集矿业股权委托给上市公司管理,前述三家企业自此一直由上市公司受托管理。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由金岭铁矿变更为山钢集团,实际控制人仍然为山东省国资委,山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因本次交易与上市公司产生新的同业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