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吉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制定包括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等9项工程。小编将钢铁相关内容整理如下: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十四五”期间,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分别达到5.41万吨、0.16万吨、3.19万吨、1.03万吨。节能减排政策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明显成效。
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1、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开展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全流程绿色化改造,推进污染物深度治理。全面开展节能监察、节能诊断和能效评估,对能效低于本行业基准水平的项目,合理设置政策实施过渡期,引导企业有序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落后产品。鼓励将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重点推广高效精馏系统、高温高压干熄焦、高选择性催化等先进技术。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和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含电力)超低排放改造。全面开展清洁生产行动,强化能耗、水耗、环保、安全和技术等标准约束。引导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加强工业废水处理后回用。制定数据中心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方案,引导能效相对落后数据中心实施技术改造。“十四五”时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3.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3%。到2025年,全省钢铁行业全面达到超低排放水平,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等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新建大型和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不高于1.3,创建一批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示范。
2、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推动工业园区污染综合整治及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优化园区供能用能系统方案,鼓励园区和工业企业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以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为重点,对园区公共基础设施进行绿色化改造,推进共建共享、集成优化,对进水浓度异常的污水处理厂开展整治,加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储存和处置。在园区规划环评中增加碳排放情况与减排潜力分析。严格落实《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将二氧化碳排放量增长率等指标纳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考核评价。到2025年,建成一批节能环保示范园区和绿色园区。
3、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贯穿公路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养护全过程,推进新开工高速公路按照绿色公路要求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奥迪一汽新能源汽车、辽源新能源汽车产业配套基地等重大项目建设,深入实施“旗E春城、旗动吉林”行动。推进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城市配送等领域应用。有序推进充换电、加注(气)、加氢等基础设施布局,加快长春市换电模式试点示范城市建设。推进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深入实施清洁柴油车(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等专项行动,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强化非道路移动源治理,加强排放控制区管控,基本消除工程机械冒黑烟现象。全面落实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严格执行柴油货车限行禁行规定,严厉打击柴油货车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全省互联互通“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建设应用,利用科技化手段实施机动车道路遥感监测、排放检验机构联网、重型柴油车远程排放监控。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提升循环中转袋(箱)、集装单元器具等应用比例,引导电商企业、快递企业选购使用获得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到2025年,铁路货运量占比较2020年提升0.5%。
4、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制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规划,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加快升级现役煤电机组,大力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继续开展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积极稳妥实施散煤治理,建立完善散煤监管体系,合理划定禁止散烧区域,有序推进散煤替代,逐步削减小型燃煤锅炉、民用散煤用煤量。强化煤炭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劣质煤炭进入市场流通。严控新建燃煤锅炉,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按照国家要求,逐步推进小锅炉淘汰工作。加大燃煤锅炉达标排放监管力度,充分利用自动监控、监督性监测、随机抽查等手段强化监管,严格依法依规查处超标排放行为。到2025年,火电平均供电煤耗降低到300克标准煤/千瓦时,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7.7%。
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
严格落实能耗双控制度。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控,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实行用能预算管理,加强节能形势分析预警。
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作为推动生态强省建设和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结构优化调整、提升环境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结合各地区减排潜力和承担的重点任务,按照“可监测、可核查、可考核”的原则,将重点工程减排量分解下达各市(州)。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精心谋划重点减排工程并推进实施,确保形成有效减排能力。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开展评估检查,实行清单管理。进一步梳理排查在建项目,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科学稳妥推进拟建项目,分析评估对本地能耗强度、碳排放、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质量的影响,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对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加强工作指导。推动省内金融机构完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融资政策。
健全法规标准。适时修订《吉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进一步优化节能审查和违规项目处罚的办理流程,按照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推行精准执法、柔性执法。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全覆盖,构建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严惩无证排污和超标准、超总量排污等违法行为。
完善经济政策。加大节能减排财政支持力度,统筹相关资金对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重点项目给予倾斜。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引导银行机构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力度,支持重点行业领域节能减排。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严格落实国家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建立健全城镇污水处理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完善市场化机制。完善资源环境价格形成机制,加快推进排污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适时开展用能权交易工作,做好与能耗双控制度衔接。
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开展能源计量审查,持续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应用。加强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监测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全面。
在强化工作落实方面,吉林省还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对工作不力的地区加强督促指导。开展全民行动,鼓励群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
绿色钢铁是世界钢铁工业发展的共同选择与发展方向,随着节能减排、环保降耗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逐渐增加完善,钢铁行业需要加快绿色制造的改革和创新。总而言之,全面优化和调整结构,实现全行业的产业升级,是我国钢铁工业发展面临的重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