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布的最新调查报告显示,截至4月9日,国内48家受调查的线材生产钢厂中,已经有30家停止生产HPB235线材,此外,按照这些钢厂的排产计划,今年5月份之后,以生产HPB235线材为主的钢厂将不足15%。
国内钢厂纷纷停止生产HPB235线材的背景是,去年12月28日,国家强制性标准——GB1499.1-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删除了有关HPB235的内容,转由HPB300取代,即正式取消了HPB235。
此外,在3月底,国内有个别钢材市场的HPB235产品和HRB335螺纹钢(即二级钢)产品遭到当地工商等部门的查封或抽查,为此,国内钢厂及时调整了生产及销售策略。
此外,调查报告还显示,截至4月9日,80家螺纹钢生产钢厂中已有27家停止生产HRB335螺纹钢(即二级钢),按照受调查钢厂的排产计划,预计5月份之后,至少50%螺纹钢生产钢厂停止生产HRB335螺纹钢。
据了解,国家强制性标准——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下称:螺纹钢标准)相关修订、审定、报批等工作仍在进行中。
参与过螺纹钢标准相关修订工作的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副院长王丽敏此前曾表示,新标准按计划会在去年年底正式实施,但因该标准明确提出了取消HRB335级钢筋,牵扯甚广,业内存在较大的争议,为此,新标准正式实施的时间节点会延后。
资料显示,在2011年3月2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下称:目录)中,明确将牌号为HRB335、HPB235的热轧钢筋归类为“淘汰类”落后产品。
据悉,该目录在在今年2月份经过了一次调整,但在这次调整中,HRB335及HPB235仍属于“淘汰类”落后产品,且经过调整后的目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发改委此前文件,对淘汰类项目,将实施“禁止投资,各金融机构应停止各种形式的授信支持,并采取措施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采取有力措施,按规定限期淘汰,在淘汰期限内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可提高供电价格,对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一律不得进口、转移、生产、销售、使用和采用;对不按期淘汰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的企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
据了解,在2012年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加快应用高强钢筋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加速淘汰335兆帕级螺纹钢筋,优先使用400兆帕级螺纹钢筋,积极推广500兆帕级螺纹钢筋的目标。
《关于加快应用高强钢筋的指导意见》还提出了目标:2013年底,在建筑工程中淘汰335兆帕级螺纹钢筋;2015年底,高强钢筋的产量占螺纹钢筋总产量的80%,在建筑工程中使用量达到建筑用钢筋总量的65%以上;在应用400兆帕级螺纹钢筋为主的基础上,对大型高层建筑和大跨度公共建筑,优先采用500兆帕级螺纹钢筋,逐年提高500兆帕级螺纹钢筋的生产和使用比例;对于地震多发地区,重点应用高强屈比、均匀伸长率高的高强抗震钢筋。
2012年2月,《推广应用高强钢筋实施方案》获通过;同期,《推广高强钢筋示范工作方案》通过;河北省、江苏省、重庆市、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5月被确定为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示范地区。
此次调查还显示,上述5个示范地区中,截至目前,除河北省外,HPB235线材基本已全面停轧;5月份之后,80家受调查的螺纹钢生产钢企至少有50%停止排产HRB335螺纹钢,其中,5月份起江苏省当地钢厂将全部停轧HRB335,云南省、新疆区域部分厂家虽未明确停轧时间,但已在重点考虑二级钢的相关排产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