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点击换另外一幅          客服电话:0311-80927349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所有  文献  资讯  行情
 

客服: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焦化技术  炼铁技术 炼钢技术  烧结技术 球团技术 轧钢技术 国外技术 质量标准 操作规程 企业名录 冶金专利 视频中心 兑换中心 会员单位
您现在的位置:行业聚焦 >> 新品研发
物流园区企业房产税优惠政策正在研究
发表时间:[2012-07-25]  作者:  编辑录入:冶金之家  点击数:152

记者获悉,有关部门正在进行物流园区企业房产税税收优惠政策的研究,包括在计算房产税时,将土地价格从房产原值计算中扣除出去,物流园区企业税收负担有望进一步减轻。

“物流园区企业普遍占地较大,但这些企业盈利能力不是很强,普遍感觉到与房地产相关的税收较重,希望国家能给予一定的优惠和扶持政策。”业内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有的企业所缴纳的房产税占企业总税赋的比重达到10%以上。”

按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不同企业执行的会计制度不一致,有的企业在计算房产税时将地价计入到房产原值中,而有的企业并没有将其计入。2010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明确,在计算房产税时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能否给物流园区企业予以房产税的优惠,考虑将地价从房产原值的计算中扣除出去,但是相关研究还尚未成形。”有关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


 

相关文章
热点排行
  • 扫一扫,访问冶金之家
更多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请加QQ:1525077243
更多合作单位
版权所有:冶金之家 www.GTjia.com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客服电话0311-80927349   客服传真0311-80927348  客服邮箱gtjiacom@126.com
客服: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客服: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客服: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冶金之家QQ群] 炼铁技术交流群:53122098 炼钢技术交流群:116793970
工信部网站备案/许可证号:冀ICP备11014312号-1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 不承诺拥有其版权 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站 将在第一时间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