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安赛乐米塔尔股份公司与中国东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具体情况如下:
案件名称:安赛乐米塔尔股份公司与中国东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交易概况:安赛乐米塔尔股份公司(“安赛乐米塔尔”)与中国东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东方”)签署协议新设合营企业。合营企业主要从事热轧无取向电工钢卷板和无取向电工钢的制造与供应业务。交易后,安赛乐米塔尔和中国东方将分别持有合营企业50%的股权,共同控制合营企业。
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简介:
1、安赛乐米塔尔
安赛乐米塔尔于2001年6月8日成立于卢森堡,为纽约、阿姆斯特丹、巴黎、卢森堡、西班牙巴塞罗那、毕尔巴鄂、马德里和瓦伦西亚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主要从事钢铁和采矿业务。
2、中国东方
中国东方于2003年11月3日成立于百慕大群岛,为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主要业务为钢铁产品的制造及销售,钢铁产品、铁矿石及相关原材料的贸易,电力设备的销售及房地产业务等。
新建两个钢厂
中国东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24年10月16日发布的公告中提及,同安赛乐米塔尔组成合营企业。
董事局欣然宣布,于2024年10月16日(香港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本公司的主要股东ArcelorMittal(安赛乐米塔尔)订立:(i)上游合营企业协议,据此(其中包括)本公司及/或ArcelorMittal有条件同意成立上游合营企业,以从事生产热轧基板及由合营企业伙伴们共同决定的其他产品;及(ii)下游合营企业协议,据此合营企业伙伴们有条件同意成立下游合营企业,以从事生产新能源软磁材料产品。
总投资26.6亿美元
上游合营企业(投资6.6亿美元)
业务性质:上游合营企业的主要业务应为于中国设计、建造及营运热轧生产线,以生产将供应予下游合营企业的热轧基板,以及由合营企业伙伴们共同决定的将于公开市场上销售的其他产品(合营企业伙伴们或不时同意)。
开发计划及产能:预期上游合营企业将于上游合营企业成立后18个月内开始生产。预计首个开发阶段结束时将达到250万吨的年产能,倘推进第二个开发阶段,则每年的产能可能会增加至350万吨。
资本承担及未来融资:上游合营企业的总投资额应为6.60亿美元,当中3.14亿美元应为上游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并将由合营企业伙伴们以现金平等承担。
下游合营企业(投资20亿美元)
业务性质:下游合营企业的主要业务应为于中国设计、建造及营运制造厂房,以生产针对中国市场多个领域的新能源软磁材料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工业电机、家用电器及发电领域。
开发计划及产能:预期下游合营企业将于下游合营企业成立后26个月内开始生产。预计首个开发阶段结束时将达到150万吨的年产能,倘推进第二个开发阶段,则每年的产能可能会增加至180万吨。
资本承担及未来融资:下游合营企业的总投资额应为20亿美元,当中9亿美元应为下游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并将由合营企业伙伴们以现金平等承担。合营企业伙伴们将通过债务融资获取余下11亿美元。
综合以上信息来看,随着新项目的建设,将加强中国钢铁企业与国际钢铁企业的交流合作。通过引进国际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新项目将不断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和管理水平。同时,新项目的产品也将积极拓展国际市场,提升中国钢铁企业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
两大钢铁巨头在中国新建两个钢厂,不仅是企业自身发展战略的重要一步,也是中国钢铁行业优化产能结构、推动产业升级的重要举措。新项目的建设,将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提升中国钢铁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未来,随着新项目的顺利实施,中国钢铁行业将迎来更加美好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