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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对进口钢扁轧制品作出保障措施初裁
发表时间:[2025-06-27]  作者:  编辑录入:小镧  点击数:40

2025年6月26日,世贸组织(WTO)保障措施委员发布南非代表团向其提交的通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代表南部非洲关税同盟-SACU,成员国包括纳米比亚、南非、莱索托、斯威士兰和博茨瓦纳)决定自2025年6月27日起对进口钢扁轧制品征收临时保障措施税,税率为从价税52.34%,征收期限为200天。具体产品如下:宽度为600mm或以上的铁、非合金钢扁轧制品,用铝锌合金包覆,镀层或涂层,厚度小于0.45mm(Flat-rolled Products of Iron, Non-alloy Steel, of a width of 600 mm or more, clad, plated or coated, with aluminium-zinc alloys, of a thickness of less than 0.45mm),涉案产品的南非税号为7210.61.20和7210.61.30;宽度为600毫米或以上的其他合金钢扁轧制品,锌镀层或涂层,厚度小于0.45mm(Flat-rolled Products of other Alloy Steel, of a width of 600 mm or more, otherwise plated or coated, with zinc, of a thickness of less than 0.45mm),涉案产品的南非税号为7225.92.25和7225.92.35。本案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中国台湾地区不适用上述保障措施。

2024年12月27日,南非对进口钢扁轧制品发起保障措施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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