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点击换另外一幅          客服电话:0311-80927349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所有  文献  资讯  行情
 

客服: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焦化技术  炼铁技术 炼钢技术  烧结技术 球团技术 轧钢技术 国外技术 质量标准 操作规程 企业名录 冶金专利 视频中心 兑换中心 会员单位
您现在的位置:行业聚焦 >> 国际钢铁 >> 国际动态
澳大利亚对马来西亚和越南铝型材作出双反终裁
发表时间:[2017-07-03]  作者:  编辑录入:小钼  点击数:241

2017年6月22日,澳大利亚工业、创新与科学部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7/72号和第2017/73号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创新和科学部助理部长兼国会秘书认可其第362号报告关于进口自马来西亚和越南的铝型材(aluminium extrusions)反倾销反补贴终裁的建议及其理由(包括该报告列明的全部实质重大事实认定和法律裁定依据在内)。本次双反终裁裁决:1、马来西亚不合作出口商涉案产品的补贴幅度为3.2%,马来西亚不合作的和其他出口商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13 .0%;2、越南出口商East Asia Aluminium Company Ltd、Mien Hua Precision Mechanical Co., Ltd和Global Vietnam Aluminium Co., Ltd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分别为7.7%、11.6%和18.0%,不合作的和其他越南出口商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34.9%。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604.10.00\06、7604.21.00\07、7604.21.00\08、7604.29.00\09、7604.29.00\10、7608.10.00\09、7608.20.00\10、7610.10.00\12和7610.90.00\13。

2016年8月16日,应澳大利亚企业Capral Limited的申请,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马来西亚和越南的铝型材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2016年10月17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马来西亚和越南的铝型材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初裁。

相关文章
热点排行
  • 扫一扫,访问冶金之家
更多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请加QQ:1525077243
更多合作单位
版权所有:冶金之家 www.GTjia.com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客服电话0311-80927349   客服传真0311-80927348  客服邮箱gtjiacom@126.com
客服: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客服: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客服: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冶金之家QQ群] 炼铁技术交流群:53122098 炼钢技术交流群:116793970
工信部网站备案/许可证号:冀ICP备11014312号-1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 不承诺拥有其版权 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站 将在第一时间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