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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发表时间:[2013-09-26]  作者:  编辑录入:admin  点击数:809

内容简介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 1.部门的责任,加强法制观念,严格安全管理,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各部门第一负责人是该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该部门安全生产员全面负责,各部门必须把安全管理放在各项生产经营管理的首位。 3.安全生产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职能部门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对外劳务队伍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对外发包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实行“谁发包,谁管理”的原则。 4.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每位职工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负责安全生产,禁止各种违章现象。 一、公司领导(法人) 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主动接受国家监察、行业管理和群众监督。 领导和督促公司各部门领导,在管理工作中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的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切切实实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负责审批公司重大事故隐患和职工危害的整改措施,不断改进职工劳动条件。 不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监察委员会会议,总结研究部署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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